山东开放大学处级机构职责范围
1.党委办公室(挂校长办公室、统战部牌子)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日常工作,重要会议、活动、接待的协调安排;
(2)负责学校重要文稿的起草、公文办理、文印、归档等工作,机要文件管理、学校印鉴管理;
(3)负责学校档案工作;
(4)负责学校保密工作;
(5)负责学校信访工作;
(6)负责学校统战工作;
(7)负责学校史志、年鉴编辑;
(8)负责报刊征订、信函收发工作;
(9)负责督察督办工作;
(10)负责学校公车管理使用工作;
(11)负责办理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事宜,负责境外专家管理,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等;
(12)负责学校校友工作;
(13)负责学校崇德大厦服务团队的管理,综合协调学校教职工食堂;
(14)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2.组织部(挂离退休工作处、组织员办公室牌子)
职责范围:
(1)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规划;
(2)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,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,提升组织力,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;
(3)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工作,做好党员的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等工作;
(4)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、考察考核、培养培训、教育管理、监督服务等工作;
(5)落实党管人才原则,牵头抓总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人才工作;
(6)负责学校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,抓好机关部门党的建设,加强对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;
(7)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、管理工作,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;
(8)负责党校日常工作,制定各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;
(9)承担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;
(10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3.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、巡察办公室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、检查;
(2)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以及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监督检查;
(3)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(部门)及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、决议、决定、校规校纪的情况。监督检查学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;
(4)负责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,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;
(5)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审查监督工作;
(6)负责对监察对象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;
(7)精准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开展监督执纪专项检查,开展“四风”问题监督检查;
(8)负责受理对学校各单位(部门)及党员干部、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和处理;
(9)负责办理违纪违法案件;
(10)负责开展巡察工作;
(11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4.宣传部(挂教师工作部牌子)
职责范围:
(1)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
(2)负责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,指导二级党委(党总支)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;
(3)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;
(4)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及新媒体运营管理工作;
(5)负责学校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;
(6)负责精神文明建设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;
(7)负责《山东开放大学报》出版发行及相关工作;
(8)负责师德师风建设、考核及师德失范行为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;
(9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5.工会、妇委会、团委
职责范围:
(1)负责组织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;
(2)负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;
(3)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;
(4)负责教职工查体、福利、慰问等工作;
(5)负责组织开展妇女先进典型评选等工作;
(6)负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;
(7)负责团的组织建设,做好教工团支部、征兵、学工等工作:
(8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6.人事处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;
(2)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;
(3)负责人力资源调配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;
(4)负责教职工考勤、考核、奖惩工作;
(5)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校绩效分配方案,负责教职工工资、福利、公积金和各类社会保险工作;
(6)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工作;
(7)负责各类人事、劳资统计工作;
(8)负责出具教职工人事、工资证明材料;
(9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7.发展规划处(挂合作交流处牌子)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学校发展战略、发展规划、教育事业统计、改革创新等工作;
(2)负责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等研究论证;
(3)牵头负责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;
(4)负责学校及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信息统计工作;
(5)负责学校与政府、企业、科研机构、社会团体的合作与交流;
(6)负责学校国际教育、科技和学术合作与交流;
(7)负责统筹协调学校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;
(8)负责学校对外教育帮扶援助工作;
(9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8.教务处(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牌子)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学校教学质量评价、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的制度建设;
(2)负责统筹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与课程建设以及教学活动安排;
(3)负责统筹学校师资,做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工作;
(4)负责全省开放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;
(5)组织学历继续教育各级各类教学竞赛、教学成果申报等;
(6)负责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;
(7)负责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研究与探索工作;
(8)负责教师工作量的制定、审核与考核工作;
(9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9.科研处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;
(2)负责学校知识产权保护、科研成果转化、推广及产教、科教融合发展工作;
(3)负责科研数据的统计及报送工作;
(4)负责各类科研平台、研究机构和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;
(5)负责组织学校学术活动和学术合作交流工作;
(6)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、学校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秘书处工作;
(7)负责现代远程教育理论研究工作;
(8)负责《山东开放大学学报》出版发行工作;
(9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10.财务处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学校预决算管理工作;
(2)负责学校各类资金的筹措、管理与核算工作;
(3)参与审核学校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,并按合同约定履行收付款义务;
(4)负责向物价管理部门申报备案学校各项收费标准,依规做好收费工作;
(5)负责学校财务制度和财务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;
(6)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;
(7)负责学校税务筹划、代扣代缴、申报缴纳、教职工薪酬发放等工作;
(8)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工作;
(9)负责财务会计档案归档管理工作;
(10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11.国有资产管理处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、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;
(2)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登记、账卡管理、清查、统计报告、绩效考核等工作;
(3)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、处置、对外投资、出租、出借等,负责统筹国有资产收益管理;
(4)负责学校房屋产权管理,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占有、变更及注销登记,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清查、清产核资、资产评估及校内资产划转;
(5)负责落实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,负责统筹学校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,参与省级资产共享公共平台建设,制定并落实校内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制度;
(6)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实施工作;
(7)负责资产管理及招标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;
(8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12.基建处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制定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规章制度;
(2)负责各校区的项目新建工作;
(3)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;
(4)负责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;
(5)负责实施项目建设的立项、报批、招标、管理、验收等工作;
(6)负责实施项目资料的建档、归类、整理和移交工作;
(7)负责建设项目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工作;
(8)负责配合审计完成项目结算(决算)审定工作;
(9)负责办理竣工项目交付使用和有关产权手续;
(10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13.审计处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
(2)负责对学校发展规划、战略决策、经济活动、主要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;
(3)负责对学校各部门(单位)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;
(4)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进行评价与监督;
(5)负责对学校招投标活动及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;
(6)负责审计法规、审计知识的宣传和审计咨询服务;
(7)负责审计队伍建设和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;
(8)负责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,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;
(9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14.后勤保卫处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学校后勤保障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;
(2)负责学校基础设施的安装、维护、使用管理;
(3)负责学校医务室的日常管理;
(4)负责校园消防、治安、交通管理等工作;
(5)负责学校户籍管理;
(6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15.开放教育学院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制定学校开放教育管理工作规章制度,完善全省开放教育管理工作运行机制;
(2)负责全省开放教育学习中心的设置、申报、管理工作;
(3)负责全省开放教育的招生、学籍、考务、教材、学生事务等管理工作;
(4)负责全省开放教育办学相关数据的收集、整理、编制和印发工作;
(5)负责开放教育学生咨询、投诉信访等的答复工作;
(6)负责除成人教育之外各类学历教育的学籍查询、证书与档案补办、信息更正等遗留问题;
(7)负责中专教育的招生、学籍、考试、教学、毕业、评估等工作;
(8)协助财务处做好开放教育学生相关费用统计工作;
(9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16.基层两委教育学院(挂乡村振兴学院牌子)
职责范围:
(1)统筹负责全省“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干部专科学历教育素质提升工程”及其延续项目“村(社区)‘两委’成员专科学历教育实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”(以下统一简称“素质能力提升工程”)日常教学教务管理工作;
(2)负责“素质能力提升工程”省级示范班具体实施;
(3)负责“素质能力提升工程”办学管理体系建设;
(4)负责“素质能力提升工程”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;
(5)负责“素质能力提升工程”摸底、申报、录取、学籍、教学、考务、毕业等管理工作;
(6)负责“素质能力提升工程”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和科学研究等工作。
(7)负责“素质能力提升工程”师资培训、先进评选等相关工作;
(8)负责“素质能力提升工程”现场教学基地(乡村振兴学院)建设及多功能厅、直播课堂、云教室等机房设施的管理等相关工作;
(9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17.培训部(挂继续教育中心牌子)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制定学校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;
(2)负责指导与服务全省开大系统面向社会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;
(3)负责社会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的引进、实施与管理;
(4)负责实施国家开放大学开办的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;
(5)负责面向社会提供非学历继续教育;
(6)负责承接各类非学历社会考试服务;
(7)负责学校非学历继续教育队伍建设;
(8)负责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网上学习资源建设;
(9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18.社区教育服务中心、老年教育学院(挂山东老年开放大学牌子)
职责范围:
(1)负责统筹全省社区大学建设;
(2)负责开展社区教育、老年教育的政策咨询、业务指导、支持服务等工作;
(3)负责建设完善全省社区教育、老年教育体系和工作机制;
(4)负责做好山东省全民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运维;
(5)负责建设资源库和学习者档案库,做好资源利用、信息服务等工作;
(6)负责建设师资库,对全省社区、老年教育系统内的专兼职教学、管理人员等开展业务培训;
(7)负责举办、承办全省各类社区、老年教育活动;
(8)负责开展社区、老年教育工作调研和科学研究活动;
(9)负责做好与省内外社区、老年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工作;
(10)负责山东老年开放大学、老年教育直属班的教育教学、教学服务等工作;
(11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19.成人教育学院
职责范围:
(1)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学院的发展规划、改革措施、规章制度等;
(2)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置与管理考核工作;
(3)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招生、学籍、教学、考务、教材、学生事务等管理工作;
(4)负责成人高等教育直属班级管理工作;
(5)负责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籍查询、证书与档案补办、信息更正等遗留问题;
(6)协助财务处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相关费用统计核算工作:
(7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20.直属学院
职责范围:
(1)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学院的发展规划、改革措施、规章制度等工作;
(2)负责教学点(班)的设置、管理与考核工作;
(3)负责本学院开放教育办学规划、发展、管理与协调;
(4)协助财务处做好教学点(班)相关费用统计核算工作;
(5)负责本学院开放教育招生、学籍、教学、考务、教材、学生事务等管理工作;
(6)负责奥鹏、网络教育等相关工作;
(7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21.信息技术中心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学校基础网络建设、运行、维护,负责网络系统和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;
(2)负责学校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和管理工作;
(3)负责学校各类教学和管理应用系统、平台的论证、研发、建设、维护;
(4)负责学校各类信息设备、教学环境的管理、维护和技术支持;
(5)负责演播大厅和视频会议系统的维护、使用和管理工作;
(6)负责教职工相关技术技能和素质素养培训,为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;
(7)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视频资料制作,协助教师开展课程视频资源制作;
(8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22.学习资源中心(挂图书馆牌子)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学习资源建设的宏观规划和统筹管理;
(2)负责学习资源建设的发展规划、规章制度、技术标准的制定;
(3)负责学习资源引进、应用、效果评估工作;
(4)负责学校各类教学资源的立项、建设、质量管控、验收等工作;
(5)负责智慧终身学习资源库和数字图书馆的建设、技术服务、维护、推广等工作;
(6)负责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;
(7)负责学习资源暨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;
(8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23.马克思主义学院
职责范围:
(1)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学院的发展规划、改革措施、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等;
(2)负责各类教育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、修订;
(3)负责各类教育相关专业课程教学、资源建设工作,做好教学支持服务,推进教育教学改革;
(4)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;
(5)负责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、管理和培养,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,师德师风建设,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;
(6)负责组织、开展全省开大系统相关专业比赛活动;
(7)负责本学院相关专业教学任务的统筹分配;
(8)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巡考、监印试卷、命题、阅卷等常规性工作;
(9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24.理工教学部
职责范围:
(1)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教学部的发展规划、改革措施、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等;
(2)负责各类教育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、修订;
(3)负责各类教育相关专业课程教学、资源建设工作,做好教学支持服务,推进教育教学改革;
(4)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;
(5)负责本学部师资队伍建设、管理和培养,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,师德师风建设,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;
(6)负责组织、开展全省开大系统相关专业比赛活动;
(7)负责本教学部相关专业教学任务的统筹分配;
(8)负责本教学部的实验室(含虚拟实验实训室)建设、使用和研究工作;
(9)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巡考、监印试卷、命题、阅卷等常规性工作;
(10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25.经济管理教学部
职责范围:
(1)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教学部的发展规划、改革措施、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等;
(2)负责各类教育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、修订;
(3)负责各类教育相关专业课程教学、资源建设工作,做好教学支持服务,推进教育教学改革;
(4)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;
(5)负责本学部师资队伍建设、管理和培养,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,师德师风建设,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;
(6)负责组织、开展全省开大系统相关专业比赛活动;
(7)负责本教学部相关专业教学任务的统筹分配;
(8)负责本教学部的实验室(含虚拟实验实训室)建设、使用和研究工作;
(9)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巡考、监印试卷、命题、阅卷等常规性工作;
(10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26.文法教学部
职责范围:
(1)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本教学部的发展规划、改革措施、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等;
(2)负责各类教育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、修订;
(3)负责各类教育相关专业课程教学、资源建设工作,做好教学支持服务,推进教育教学改革;
(4)负责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教学研究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;
(5)负责本学部师资队伍建设、管理和培养,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,师德师风建设,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;
(6)负责组织、开展全省开大系统相关专业比赛活动;
(7)负责本教学部相关专业教学任务的统筹分配;
(8)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巡考、命题、阅卷等常规性工作;
(9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27.书法学院
职责范围:
(1)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发展规划、改革措施、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等;
(2)承担学校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书法专业教学任务;
(3)负责组织书法专业学术讲座、书法竞赛、书法展览等活动;
(4)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,做好专业与课程的建设、教学及管理工作;
(5)负责本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;
(6)负责书法教学工作室、展厅、教学实践基地等建设、管理、维护工作;
(7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